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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写《辽东学院班级督学日志》的通知 辽东学院评价中心发[2018]03号 |
2018-01-04 08:45 |
各学院: 按照审核评估督学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决定从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启用《辽东学院班级督学日志》,现将督学日志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学日志填写使用说明 1.班级督学日志是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状态的途径之一,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系统记录; 2.班级督学日志以一个学期为记录周期,各教学单位指定每班学习委员为记录人,班长为监督人(未产生班委会的班级由临时负责人记录),并同时签字; 3.班级督学日志每节课一记,记录人和监督人要保证记录内容的及时、准确、客观; 4.教学第9周(期中)结课后填写附录一,对相关数据进行小结,同时填写附录二,对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和教师课堂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期末结课后填写附录三,对整个学期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本班学期学习总结(附录四); 6.班级督学日志由辅导员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学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反映。 二、督学日志领取和保存 1.每学期末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实际班级数领取(应届毕业班毕业实习学期除外),第学期每班1本。 2.领取地点:临江校区文萃楼1016室(电话:3789358);金山校区3号楼712室(电话:3789511)。 3.班级督学日志记录情况由专兼职督导教师听看课时一并检查,每学期末由各教学单位归档保存。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18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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