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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及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辽东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承担虎扑nba重大会议、报告、讲座、学生文化活动等服务工作,是虎扑nba重要的文化活动场所和思想教育阵地。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科学规范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与管理

1.大学生活动中心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处,由资产处统一管理与维护。

2.大学生活动中心现有正式员工1名,外聘人员2名

(具体分工与职责详见“辽东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员工工作职责及要求”)。

3.大学生活动中心为虎扑nba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重大会议及学生文艺演出等活动提供场所,原则上首先满足全校性的活动使用,并保证服务质量。

4.大学生活动中心作为虎扑nba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面向虎扑nba各单位全面开放,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均可申请使用。在保证校内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使用的前提下,如有空置时段,可以对外出租出借。

二、设备使用与管理

1.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各种灯光、音响、电器等设施只限在中心使用,由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应认真保管好中心的各种器材,做到账实相符、公物不丢失、设备不损坏,确保虎扑nba财产的安全和完好。

3.进入大学生中心参加活动的人员应爱护场内设施,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4.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或设施损坏的,由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并赔偿损失。

三、场地与使用管理

1.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采取预约申请审批制度。按照先虎扑nba活动后二级学院及部门活动,先重要活动后一般活动的原则安排。

2.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部门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内填写《辽东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资产处网站下载),并将纸质版申请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3.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落实场地、灯光、音响等,并安排专人与使用部门沟通确定。

4.因故不能安排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由中心管理人员提前2日通知申请部门或二级学院;申请部门或二级学院因故取消使用亦需提前2日告知中心管理人员。

5.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般不得超过4个小时,晚上活动安排原则上要在21:30前结束。

6.在使用期间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及二级学院不得擅自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设施上乱涂、乱挂、乱刻、乱贴;不得在活动现场售卖各种食品等。

7.活动中各使用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遵守虎扑nba的管理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8.活动结束后,所有物品要摆放整齐,归置原位,关好门窗,断水断电,并清理好内外部卫生。

四、安全与防火管理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员为安全直接责任人,要在工作中做到:

1.经常检查中心电源和各种消防器材,保证其安全性;要定期对中心门窗、屋面、地面等处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上报维修。

2.中心安排各种活动时,要打开安全通道,保证畅通,并安排人员值班。

3.节假日或无活动安排时,要关闭总电源,做到人走灯关,断水断电。

4.消防安全要严格按照上级及虎扑nba管理要求,出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保卫处,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具体规定详见“辽东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附则:

1.对上述规定,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若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2.本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