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辽东学院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工会物品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工发[2023]2号)及《辽宁省总工会机关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2020])文件精神,结合虎扑nba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虎扑nba工会经费发生的采购行为,具体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文体活动奖品、纪念品采购。
(二)会员节日慰问品、纪念品采购。
(三)设施、设备采购。
(四)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采购。
(五)其他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 成立工会物品采购组,具体负责工会物品采购工作。
组长: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福利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成员、审计处人员和工会人员
第四条 物品采购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开展物品采购活动。物品采购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采购单件价值或批量价值在0.5万元以下的(不含)零星物品采购,由工会组织成员2人以上(含)共同采购。
(二)采购单件价值或批量价值在0.5万元(含)—5万元(不含)的,由工会福利委员会牵头组织物品采购组集体采购。
(三)采购单件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含)—30万元(不含),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针对采购物品的特殊性情况,经工会委员会授权,工会物品采购组可按工会委员会确定的流程进行采购。
(四)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须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五条 工会物品采购程序包括:
(一)编制采购方案。根据经过审批的年初预算及实际情况,编制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收货地点、发放形式等。
(二)选择供应商。物品采购组结合物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比较,在无差异或差异可控的基础上,对同类产品供应,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
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规模、供货质量及保障能力、价格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的物品如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应具有相关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3.供应商资质合格和声誉良好。
(三)确认采购价格。物品采购价格确认采用询价、比价或竞价的方式进行。
1.根据采购的需求,物品采购组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的内容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报价的有效期限、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
2.采购组对询价的内容信息进行对比、分析,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如满足政府采购条件,要进行招投标,公开竞价。
3.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供应商。
(四)签订采购合同。确定了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后,参照虎扑nba合同管理的相关办法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物品验收。采购的物品到货后要进行现场查验,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六)采购款项支付。物品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预付款手续。一般情况下,采购流程结束后,经办人员持手续完备的发票、验收单、发放明细表等材料进行报账,办理款项支付。
第六条 成立工会物品采购监督组,具体负责工会物品采购监督工作。监督组由3人构成,工会专职副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处各1人组成。
物品采购监督组进行采购全过程监督。参与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物品价格审定等工作。
第七条 物品采购相关过程材料要及时整理,并指派工会专人存档备案。
第八条 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收受回扣或佣金;
(二)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采购;
(三)采购不合格物品、假冒伪劣物品、质次价低物品。
第九条 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假冒伪劣产品或不合格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收受回扣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虎扑nba工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辽东学院工会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辽东学院工字[2020])同时废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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